标的编号: SS17FT001349-1
标的编号 | SS17FT001349-1 | ||||
标的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7商业房地产 | ||||
竞价时间 | 2018-01-15 | 标的资产评估值(万元) | 84.35 | ||
预展时间/地点 | 时间:2017-11-13~2018-01-12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
保证金 | 交纳金额(万元) | 5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18-01-12 16:00 | ||||
交纳方式 | 汇款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
【房产】 | |||||
坐落位置 |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7商业房地产 | 目前用途 | |||
房产证号 | 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H201501485号 | 使用年限 | |||
土地证号 | 已用年限 |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57.55 | 附属设施 | |||
其他说明 | |||||
公告链接 | http://sszc.cbex.com/j/web/notice/detail.jsp?noticeId=00b1672bdd3842a0b1be9acedfb6a1b5 |
拍卖机构联系人 | 无 | |||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 | 无 | |||
北交所联系人 | 原经理 | |||
北交所联系电话 | 010-83143104 |
变卖须知
第一条 本次变卖标的物为:
标的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3、4号楼A-1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2010年建成,总楼层地上2层,标的位于第1层,朝向南,毛坯。建筑面积95.73㎡,起拍价40.60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号楼5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2014年建成 ,总层数2层,标的位于1、2层,朝向西,毛坯。建筑面积130.54㎡,起拍价50.320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号楼6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2层,标的位于1、2层,朝向西,毛坯。建筑面积127.65㎡,起拍价49.204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号楼7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2层,标的位于1、2层,朝向西,毛坯。建筑面积157.55㎡,起拍价60.73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5: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1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2014年建成,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89㎡,起拍价22.874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6: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1单元202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7: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2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8: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2单元202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9: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3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0: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1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2013年开工,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1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2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2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3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3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4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4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5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5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5: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6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6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6: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7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7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7: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8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8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2.96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第二条 竞买人应清楚知晓相关房产新政(包含但不限于国办发〔2011〕1号)及相关当地政策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并确认其具备本次变卖竞买人资格;因不符合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所竞拍到的房产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过户等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且其已交纳的变卖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条 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物进行全面了解,到指定地点查验标的物,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变卖人及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第四条 目前可查的变卖标的物的瑕疵:
上述标的共计17套房产,现均未办理房产证,其中标的10至标的17吉兴经典18幢房产尚未办理初始登记,存在过户风险,我院按房屋现状拍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 (不包括室内动产及室内装修)
特别说明:该17套房产系分开变卖,竞买人可竞买其中一套或多套房产。
竞买人最终受让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所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暖费、水、电、燃气费等)不详,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及北交所均不承担相关费用。
第五条 本次变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地址为:http://sszc.cbex.com.
第六条 本次变卖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自由报价期从2018年1月15日10时至2018年1月16日10时整。具体时间以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显示为准。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对变卖标的物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为2分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最高者即成为买受人。标的物涉及优先购买权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变卖,并确定买受人。
第七条 竞买人在变卖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
第八条 竞买人报价未达到变卖标的物保留价时,变卖不能成交。
第九条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需签署报价记录单及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名称应与竞买人登记名称相符,不予变更,不得反悔。如买受人无法当日到达变卖现场的,应在变卖成交后2日内签署报价记录单,逾期未签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买受人应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将剩余变卖成交价款汇至法院指定账户并联系法院办理相关成交事宜。买受人须持相关成交证明文件及法律文书自行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手续,相关税费由买受人按国家规定缴纳。办理权属变更时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人及北交所对能否办理权属变更及存在的各种风险和费用不承担相关责任。变卖标的物权属变更时的计税基数及其他数据和文字说明以相关部门核实的内容和数据为准,变卖人及北交所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标的物变卖成交后,如有租赁,现有租赁关系的继续、解除、转移等所有相关事宜,由买受人与承租方协商解决。变卖人及北交所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十条 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北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未及时关注北交所发布的竞价活动相关信息的;
2、由于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竞买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3、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第十一条 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或司法部门、政府部门紧急要求暂时停止竞价等原因导致竞价中断的,则当次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北交所当即通知各应买申请人另择时间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司法变卖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
第十三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变卖公告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10-8383603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联系人电话:010-83827695
北交所联系人 原经理 联系电话:010-83143104
北交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
特别提示:
1、如竞买人到变卖现场(北交所)参与竞价,须于2017年11月7日9:30时到达变卖现场,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
2、如竞买人不到变卖现场参与竞价,可在竞价前30分钟登录竞买界面,在“竞价演示”中参与网络竞价模拟活动,系统使用中如有何问题请随时联系北交所。
竞买人签章:
竞买人证件号码 :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版权所有2013北京产权交易所 京ICP备050042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659 电话:(8610)66295566 传真:(8610)662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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