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变卖财产公告
本院执行中依法查封了位于宁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吉兴城市经典小区和巴塞小城17套房产。经三次网络公开拍卖均未成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将于2018年1月15日10时至2018年1月16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上对上述房产进行变卖,现将有关变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卖财产坐落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3、4号楼A-1号,14号楼5、6、7号商业用途房产;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1单元201、202,2单元201、202,3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104、1204、1304、1404、1504、1604、1704、1804号住宅用途房产:
标的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3、4号楼A-1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2010年建成,总楼层地上2层,标的位于第1层,朝向南,毛坯。建筑面积95.73㎡,起拍价40.60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号楼5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2014年建成 ,总层数2层,标的位于1、2层,朝向西,毛坯。建筑面积130.54㎡,起拍价50.320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号楼6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2层,标的位于1、2层,朝向西,毛坯。建筑面积127.65㎡,起拍价49.204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号楼7号商业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2层,标的位于1、2层,朝向西,毛坯。建筑面积157.55㎡,起拍价60.73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5: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1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2014年建成,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89㎡,起拍价22.8744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6: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1单元202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7: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2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8: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2单元202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9: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幢3单元201号住宅用途房产;混合结构,总层数6层,标的位于第2层,南北朝向,户型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5.68㎡,起拍价22.8312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0: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1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2013年开工,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1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1: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2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2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2: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3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3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3: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4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4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4: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5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5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5: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6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6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6: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7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7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3.428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标的17: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幢1单元1804号住宅用途房产;钢混,总层数18层,标的位于18层,南北朝向,户型为三室一厅两卫一厨,毛坯。建筑面积118.98㎡,起拍价22.968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
上述房产总共17套,现均未办理房产证,其中吉兴经典18幢房产尚未办理初始登记,存在过户风险,我院按房屋现状拍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不包括室内动产)及室内装修。
特别说明:该17套房产系分开变卖,竞买人可竞买其中一套或多套房产。
二、起拍价和保证金:详见下表,增价幅度均为5000元。
小区名称及产权证号 |
幢、单元号、室号 |
面积 (㎡) |
用途 |
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备注 |
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 权属证号: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H201501485号(14幢)、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H201104813号(3、4幢) |
3、4-A-1号 |
95.73 |
商业 |
5 |
40.608 |
钢混 2010年建成 |
14-5 |
130.54 |
商业 |
5 |
50.3208 |
钢混 2014年建成 |
|
14-6 |
127.65 |
商业 |
5 |
49.2048 |
钢混 |
|
14-7 |
157.55 |
商业 |
5 |
60.732 |
钢混 |
|
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 权属证号:石房权证惠农区字第H201504118号(14幢)、石房售字第H2014-0010号(18幢) |
14-1-201 |
115.89 |
住宅 |
5 |
22.8744 |
混合 2014年建成 |
14-1-202 |
115.68 |
住宅 |
5 |
22.8312 |
混合 |
|
14-2-201 |
115.68 |
住宅 |
5 |
22.8312 |
混合 |
|
14-2-202 |
115.68 |
住宅 |
5 |
22.8312 |
混合 |
|
14-3-201 |
115.68 |
住宅 |
5 |
22.8312 |
混合 |
|
18-1-11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2013年开工 |
|
18-1-12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
|
18-1-13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
|
18-1-14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
|
18-1-15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
|
18-1-16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
|
18-1-1704 |
118.98 |
住宅 |
5 |
23.4288 |
钢混 |
|
18-1-1804 |
118.98 |
住宅 |
5 |
22.968 |
钢混 |
|
总计 |
|
|
|
|
|
|
三、竞买人条件:竞拍方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要求,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证手续,并由其自行承担房产不能过户等相应法律后果。特别说明:竞买人须详细咨询当地房产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1月13日 10时起至2018年1月12日15时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北交所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五、本次变卖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自由报价期从2018年1月15日10时至2018年1月16日10时整。具体时间以北交所诉讼资产网络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显示为准。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对变卖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立即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期为2分钟。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最高者即成为买受人。标的涉及优先购买权的,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变卖,并确定买受人。
六、保证金截止时间:有意竞买者须于2018年1月 12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户名: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营业室,账号0200216819200072952,到账为准。
七、应买申请登记方式:有意竞买者须于2018年1月 12 日16时前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应买申请登记手续。
八、变卖方式:本次变卖为增价变卖。变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买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认可,责任自负。
十、变卖成交后,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十二、变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部分变卖价款,买受人应在10日内将变卖余款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 0200059338238006850)。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12368、010-85268650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10-8383603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联系人电话:010-83827695
北交所联系人电话:原经理 010-83143104
预展联系电话:如需北交所提供预展,商业类房产咨询电话:殷女士 13901229327住宅类房产咨询电话:王女士 13601023626(选其一)
此公告同步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发布。
二○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3,4-A-1号商业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4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5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6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7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8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5商业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6商业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南京路巴塞小城14-7商业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2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1-201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1-202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2-201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2-202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4-3-201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104住宅房地产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惠农区静宁街吉兴经典18-1-1304住宅房地产
版权所有2013北京产权交易所 京ICP备050042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659 电话:(8610)66295566 传真:(8610)66295588
技术支持:北京中百信软件技术有限公司